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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放射科工作要求

来源:http://www.jnfxfh.com/news/533.html  发布时间:2023-11-14

医院放射科工作者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射线防护知识,认真配合有关临床医师做好X射线检查的正当性判断,正确掌握其适用范围,并注意查阅以往检查资料避免不必要的额外检查,合理使用X射线诊断。医院放射科的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检测。根据不同诊断检查类型和需要,选择使用合适的设备以及相应各种辅助防护用品(包括供受检者使用的)。 参照国际基本安全标准(IAEA Safety Series No.115,1996)有关放射诊断的X射线照射指导水平,认真选择各种操作参数,力求受检者所受到的照射是达到预期诊断所需的剂量。除了临床必需的检查外,应尽量采用摄影检查。 采用普通荧光屏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前必须做好充分的暗适应。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,应尽可能采用"高电压、低电流、厚过滤"和小照射野进行工作。 进行消化道检查时,要特别注意控制照射条件和避免重复照射,对工作人员和受检查者都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。

      摄影时,工作人员必须根据使用的不同X射线管电压更换附加过滤板。工作人员应严格按所需的投照部位调节照射野,便有用线束在临床实际需要的范围内并与成像器件相匹配。对受检者的非投照部位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。 摄影时,工作人员应在放射科室(区)等防护设施内进行曝光操作,并应通过观察窗等密切关注受检者。进行X射线摄影检查时,工作人员应注意合理选择胶片以及胶片与增感屏的组合,并重视暗室操作技术的质量保证。 进行X射线检查时,只要可行,就应对受检者的辐射敏感身体部位做适当的防护措施。摄影中除正在接受检查的受检者外,其他人员不应留在机房内。在X射线检查中,对儿童等特殊受检者可采取相应固定体位措施。对有正当理由需要检查的孕妇应注意尽可能保防胚胎或胎儿。当受检者需要扶携时,对扶携者也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。在放射诊断临床教学中,对学员必须进行射线防护知识教育,并注意他们的防护;对示教病例严禁随意增加曝光时间。